常德公安交警对酒驾醉驾“零容忍”
近日,汉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酒驾、醉驾夜查行动中,民警将一辆白色小车拦截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黄某受到了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常德公安交警部门坚持“防事故、保平安、保畅通”为主线,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周末夜查行动、日常整治行动相结合的勤务机制。行动中,各大队在市城区、县城区、国省道沿线和农村道路,重点瞄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周边路段设置整治执勤点,对酒驾、醉驾发起凌厉攻势,对查处的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一律依法处理到位。
该行动开展两个月以来,常德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驾、醉驾1764起,吊销驾驶证364本。全市无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未发生长时间和大面积交通拥堵现象。
交警部门郑重提醒:广大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文明交通理念。交警部门对酒驾、醉驾一律“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决不姑息。
终审:陈丽宇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陈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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