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常德资讯>部门动态>详细内容

常德消防:人员密集场所门窗障碍物,拆!

分享到:
打印 字体:
2024-02-02 15:13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作者:蔡文龙 蒋曼

2月1日,国家消防救援局下发了“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消防救援支队统一部署专项行动,并张贴通告。

通告指出,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已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应当主动拆除。要加强消防培训演练。人员密集场所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当知晓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要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向公众提示本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本场所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

通告明确,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公众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现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可以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举报。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