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调整困难群众和残疾人救助保障相关标准
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和残疾人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新的救助保障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提标提补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将于5月底前落实到位。
调整后,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达到70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达到540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09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达到每人每年7020元;特困人员中全自理、失能、半失能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10、1/6、1/3测算确定;社会散居孤儿、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150元、16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90元/月。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