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设置专用容器收集废弃口罩
昨日,市住建局(人防办)出台《关于规范常德物业管理区域内废弃口罩处置的紧急通知》,对物业管理区域的废弃口罩要设置专用收集容器,并引导规范投放和清运消毒,防止二次污染,确保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规定,各区县(市)物业主管部门要立即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集中区等人口密集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原有垃圾收集站(点)增设有明显文字标识和内衬塑料袋的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并于1月29日前完成。医疗机构及周边,可按医废管理规范协调相应管理部门落实采取医废容器收集。
《通知》还鼓励市民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84消毒水),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内,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其中,居家隔离者以及存在发热、咳嗽、咳痰、打喷嚏症状的人用过的口罩,弃置前应用水煮沸10—15分钟后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普通居民用过的口罩,应直接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投放后应及时洗手。
另外,专用容器将严格按照清洁运输要求,对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加强垃圾容器每日消毒。物业管理区域内废弃口罩由市环卫部门配置专用车辆进行收运处置,统一销毁。
(责任编辑:晏紫卉)
终审: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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