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2月7日,市税务局出台涉税部分的实施办法。就依法减免企业税费和依法延期申报、缴纳税费等方面作出详细说明。
在依法减免企业税费方面,一方面及时辅导落实好普惠性减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各项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辅导到位;另一方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的优惠政策,对企业从上级部门获取的用于疫情防控的财政性资金,符合政策规定的部分作为不征税收入。在依法延期申报、缴纳税费方面,对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流程进行了明确。按照实施办法,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责任编辑:晏紫卉)
终审: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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