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常德提供可靠财力支撑
今年以来,面临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全市财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锚定“三个高地”、推进“二次创业”的决策部署,全力抓收入、促发展、保民生、防风险、推改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
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
全市各级财税部门顶住经济下行压力,攻坚克难,尽力做大财政“蛋糕”。202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92.02亿元。
狠抓税收征管。深入开展财源建设税费征管提质增效“十大行动”,全市入库税收23.29亿元。其中,开展司法护税协税行动,追缴欠税5.88亿元;加强对成品油等重点行业税收征管,挖潜税收1.01亿元,同口径增长15.46%;加大对高风险纳税人的稽查力度,稽查入库税款3.8亿元,同比增加0.81亿元。
大力盘活“三资”。充分利用金融工具和市场化手段处置盘活“三资”,大力推进公物仓建设,争取到省财政厅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全市盘活国有“三资”89.99亿元。
积极争资争项。全市共争取上级资金332.99亿元,其中,国省补助资金280亿元,增发国债资金34.19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8.8亿元;争取项目专项债券资金56.75亿元,有力支持了一批打基础、惠民生、补短板、利长远的项目。特别是9月26日中央一揽子增量政策出台后,我市抢抓政策机遇,全力将一揽子增量政策效能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竭尽所能服务发展大局
在刚性支出持续增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大背景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秉持“越是困难越要‘放水养鱼’、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理念,多措并举支持产业发展。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新增减税降费12亿元,惠及13万户次市场主体;办理留抵退税69户,退税4.1亿元。同时,对非税收入不下达收入任务、不与单位支出挂钩,从源头上遏制乱摊派、乱罚款,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的经营成本,前11个月,全市罚没收入下降21.98%。
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市本级安排产业扶持资金4.81亿元,重点支持“4+3”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特别是为支持合成生物制造产业发展,市财政除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外,加快搭建总规模100亿元的“2+2+N”基金矩阵,建立总规模50亿元的市场化生物制造产业基金。推进建立10亿元规模的科创引导基金,推动创新创业。同时,抓好“两新”政策落实,全市共争取“两新”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49.03亿元;累计拨付汽车、家电、家装、农业机械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2.9亿元,拉动销售额21.3亿元。
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作用,支持财鑫集团为全市1365户市场主体提供投资、担保、小贷、供应链等金融服务144.52亿元;支持湖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累计为全市5108户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49.03亿元。支持开展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风险补偿改革,全市共发放知识价值信用贷款8.5亿元。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中标(成交)额25亿元,占全市政府采购项目总额的94%;印发《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支出预算编制标准》,明确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尽力而为保障民本民生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超过80%,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支持就业优先战略。全市新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3.78亿元,补助贴息资金0.2亿元;拨付稳岗返还资金0.46亿元,受益企业5596家。市本级拨付就业资金0.92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市本级安排配套资金0.18亿元,支持提高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市特困人员、农村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700元/人·月、5400元/人·年、10920元/人·年、7020元/人·年,集中供养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600元/人·月、1150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90元/人·月。同时,市本级安排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资金0.17亿元,用于残疾人就业、培训、康复等。
促进卫健事业发展。市本级统筹安排公立医院补助1.16亿元,支持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一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康复医院等公立医院发展;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补助标准从89元/人·年提高到94元/人·年。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拨付上级及市级配套资金16.53亿元,落实上级学生资助资金、生均经费等配套政策,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改善市直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支持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重点支持了常德职教大学城项目建设、职业学校提质增效、常德学院建设、湖南文理学院发展等。
支持常德河街更好发展。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0.45亿元,全力支持常德河街历史文化街区提质改造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仅国庆期间,常德河街接待游客超百万人次。
推进乡村振兴。全市争取农业水利领域增发国债资金24.06亿元,持续提升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积极对接上级政策,市财政局为临澧县四新岗镇争取到全省唯一的财政部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获得上级奖补1.5亿元。
坚决有力兜牢安全底线
兜牢“三保”底线。全市足额安排“三保”支出286.15亿元,动态监控县市区库款变动、库款余额及保障水平等情况,确保“三保”资金及时兑付,维护了基层财政的稳定运行。
保障粮食安全。全市争取高标准农田领域增发国债资金5.09亿元,支持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及时足额发放耕地地力保护等补贴资金9.7亿元,有效保护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提升应急能力。全市争取自然灾害救灾、生活救助等资金3.89亿元,其中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增发国债资金1.46亿元,支持做好防灾减灾、消防救援等工作。
严防债务风险。推动建立健全地方党政负责人双牵头的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工作机制,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全市积极争取专项债置换隐债限额,完成全年化债任务。积极推动降息减债,全市当年降息235笔,全周期节约利息9.69亿元;抢抓国家开发银行有利政策,市级平台公司争取 “项目贷”置换部分存量经营性债务,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债务风险。
积极有效深化财政改革
实施零基预算改革。重构预算编制体系,市本级2024年共压减非必要、非急需、非刚性支出9.19亿元;规范市直机关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事项,项目数量、付费总额较2023年分别下降39.2%、28.6%;重新制定网络线路租赁费用标准,通过集中采购等方式大力压减信息化服务费支出,市本级信息化服务类支出下降39.4%;清理收回历年存量资金,2024年预计收回2.8亿元,促进市本级全年基本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相关做法被财政部、湖南省委内刊推介。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根据中央和省要求,继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财政资源、支出政策、绩效管理“三大统筹“,建立预算分序安排、支出清单管理、低限运转保障“三项机制”,推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拨改投”、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市辖管理区财政规范化管理“三项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全市财政“绩效管理巩固年”行动,市本级对21个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3.92亿元;合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减2025年预算约2亿元;在2024年全省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暨研讨会上,我市介绍了财政绩效评价关键节点与质量控制的“常德经验”。加强投资评审管理,市本级完成评审项目392个,评审金额22.33亿元,审减金额3.37亿元,综合审减率15.09%,有效控制了项目支出。
加强民生资金使用监督。深入推进惠农补贴资金专项整治,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和发放管理操作规程,配合做好棚改、燃气管道、中小学校营养餐、医保基金等专项整治,加大财会监督力度,确保民生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锚定“三个高地”、推进“二次创业”的关键之年。全市财政系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以争取和用好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为契机,以推进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抓手,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着力强化“三保”支出和产业发展财力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常德贡献更大的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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