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督察“常德经验”受全省关注
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在省生态环境保护“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制度创新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市生态环境局作了题为《创新制度机制打造精准响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样板”》的发言,生态环保督察的“常德经验”受到全省关注。
今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选取10个单位围绕“四严四基”8个方面任务开展制度创新试点工作,在“严督察、严执法、严审批、严监控”和“构建基本格局、夯实基础工作、强化基础数据、提高基本能力”等方面,形成一批经验做法。作为省生态环境系统首批“四严四基”中“严督察”制度创新试点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了“严督察”六大机制,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了大环保格局的形成。
“六大机制”为:领导督导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书记、市长坚持每个月都到现场督促整改,分管领导坚持每周集中1至2天对交办问题整改开展点对点、全覆盖现场督导。快速响应机制,把督察响应分为配合督察准备、配合督察进驻、配合督察整改三个阶段,对每个阶段应做的具体工作进行明确、细化;建立快速响应交办机制,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的任务派遣,采用微信、传真“两交办”,责任单位及时响应,按时办理回复。部门联动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督察期间“关停企业恢复生产的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三个一样”的整改企业复工把关机制。督办调度机制,积极推行“三级督办制”,创新督办模式,形成O2O(线上对线下)交办、督办、回应模式,压实各级各部门整改责任,提高督办整改效率。整改销号机制,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班人员一抓到底、一条意见一本台账”要求,明确整改销号“五有”制度。奖惩激励机制,对督察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清单,视情采取函告、通报、约谈等措施,情况严重的,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开展量化评比,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分别按30%、15%的比例评选先进单位并予表彰。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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