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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机关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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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6 09:16 来源:市公安局

一、安乡彭某连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0月25日凌晨4时许,安乡县蓄水中心渔政站接群众举报:在安乡县五里河水域,有人使用背包式电鱼设备进行非法捕捞。接到举报后,县渔政站联合县公安局三岔河派出所立即出动,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彭某连(男,54岁,安乡县安丰乡人),现场查货渔获物17.28公斤,收缴电捕鱼工具一套,销毁作业船一艘。目前,彭某连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津市童某某、沈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0月15日,津市市新洲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志愿者在澧水河堤上巡查时发现一防水闸附近有疑似非法捕捞工具地笼的绳子。之后,民警冒雨轮流在附近蹲守,一举抓获前来收取渔获物的两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20余米长的地笼网4张、渔获物3公斤。目前,犯罪嫌疑人童某某、沈某某已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澧县向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0月15日,澧县澧浦派出所在澧浦街道宝塔澧水河附近开展巡查时,发现一名正提着桶子在澧水河边使用地笼收鱼的人。巡查民警立即采取行动,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向某(男,58岁,澧县澧浦街道人),收缴6张长2.7米、宽0.2米,重量9公斤的地笼及0.55公斤渔获物。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四、西湖何某求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9月28日,西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巡逻时发现在西湖管理区西湖镇柳林嘴码头有人使用地笼非法捕鱼,民警立即上前将正在收地笼网的何某求抓获,当场缴获地笼网13张、渔获物7公斤。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求已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五、汉寿王某祥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8月27日,汉寿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后,联合渔政部门在汉寿县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兴垸水域现场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3人,抓获明知是非法捕捞渔获物仍予以收购的犯罪嫌疑人3人,缴获禁用地笼网236张,非法捕捞渔获物数十公斤。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祥雇用向某文、童某喜等人长期使用地笼网在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捕捞,并将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给汉寿县岩旺湖镇一水产品商行的朱某国、廖某秋、叶某魅等人,销售数量达3000余公斤,销售金额达59525元。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隐瞒犯罪所得罪于10月14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晏紫卉)

终审: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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