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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会收罚单

骑车的罚20元 坐车的罚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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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2 07:46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郑彦 通讯员 牟建平

“骑坐电动车出行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回去后请转告您的亲朋好友,发现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罚款20元、乘坐人罚款10元。”3月9日,市交警部门启动的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专项整治行动当天,就有1000余名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查,并被批评教育或罚款。

随着3月1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实施,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的规范和增强,既有章可依也势在必行。这次持续至年底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各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将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整治相结合模式,对汽车站、火车站、商业圈、集市、学校和医院等地段以及城市主要道路,结合早晚高峰期进行查处。

整治行动重点瞄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不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非法载客、闯红灯、逆行、加装伞具、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同时,交警部门还会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推行安全头盔“租借”模式,在市场、学校试行安全头盔“共享”模式等多项灵活举措,进一步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安全头盔佩戴率。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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