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汽车销售企业专项检查 查处2起案件罚没35万元
12月10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规范我市汽车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共查处案件2起,罚没共计35万元。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集中6个月时间,从44家在市市场监管局登记的汽车4S店中抽取了13家企业进行检查。此次行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重点检查了不按规定标示销售汽车、配件及相关产品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销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格式合同条款违法、发布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
检查中,发现部分被检企业存在广告用语、合同格式条款使用语言不规范等轻微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12315线上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不断收集违法线索,加大打击汽车销售企业各类违法行为力度,切实维护好汽车销售市场经济秩序。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