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优惠价”
“这个政策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好了,算下来一年可以节约成本几万元。”近日,武陵区亿婴天使早教中心执行园长金全在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后,颇为高兴地表示。
金全介绍,对于托育机构来说,水电气是托育机构的刚性支出,之前执行商业价格时,仅电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今年执行水电气‘居民价’后,我园光电费一年就可以节约3万多元。”
据悉,省发展改革委、省卫健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省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
《通知》所称的托育机构是指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用电按我省居民合表用电价格执行,用气按当地居民第一档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用水按当地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价格执行。
根据政策要求,在申请办理上,托育机构可依据当地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核发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向水电气经营企业申请执行居民生活类水电气价格,经水电气经营企业核实符合条件的,自确认受理次月起执行。
市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长胡明道表示,下一步,市卫健委将加强协调力度,让全市所有托育机构都知晓政策、积极办理,为托育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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