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人大执法司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调架设制度“立交桥”
日前,记者从市人大监察司法委获悉,《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人大执法司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已获得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工作办法》是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探索促进人大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方式方法的又一尝试。《工作办法》规定,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被监督单位或者个人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依法行使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严重损害后果的”“被监督单位不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等工作,情节严重的”“被监督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复、无故不采纳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情节严重的”“某一领域存在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应当及时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受理以上事项后,认为需要开展执法司法监督的,可采用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按程序将相关内容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等监督方式进行处理。
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时发现的重大涉法涉诉问题、线索,通过其他方式收集掌握的可能需要检察机关启动法律监督的突出问题,属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权范围的,亦应当及时移送市人民检察院。
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上述移送事项后,应明确专门部门进行甄别,然后根据具体情况,依程序转化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提出检察建议、检察意见、提出抗诉等。对涉及金沙博彩机关可能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导致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因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依程序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对其他有关违法、违纪或涉嫌犯罪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另外,对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关单位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依法行使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严重损害后果的,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协同监督。协同监督议题由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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