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投入疫情防控资金7000余万元
1月27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经多方筹措,市县两级财政已累积安排疫情防控资金7000余万元,有力保障了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十条措施”,财政部门要安排防控应急专项资金,确保疫情防控、器材采购等工作需要,落实疫情防治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从1月21日起,我市按照一级响应要求,市县两级财政全力保障,加大对群众防护、医疗救治所需的仪器设备、防护器材、检测试剂、药品等采购和生产调度,确保了市场供应,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需要。据统计,截至1月27日,我市已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资金7013.21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一级响应要求,严防严控、群防群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十项措施”,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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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疫情防控“十条措施”:一是严防严控,阻断输入渠道。二是群防群控,排查重点人群。三是减少聚集,控制传播蔓延。四是加强防护,普及健康知识。五是统筹资源,做好救治准备。六是保供稳价,调集医疗器材。七是公开透明,及时发布信息。八是全面覆盖,强化宣传引导。九是保障防控,落实免费救治。十是压实责任,严肃工作纪律。
(责任编辑:晏紫卉)
终审: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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