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赴鼎城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时指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不留死角落实执行到位
为全面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要求,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余怀民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人大农业委以及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赴鼎城区开展执法检查。
鼎城区现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白鹤、黑鹳、白颈长尾稚3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3种,省重点和“三有”保护动物162种。全区有81家野生动物人工驯养和经营场所,其中有经营许可证的48家、无证经营的33家。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斗姆湖街道厚兵养殖公司、许家桥回维乡佳旺豪猪养殖场。下午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鼎城区政府及区相关部门关于《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围绕补贴标准高低、维护社会稳定、建立长效机制等相关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余怀民对鼎城区贯彻落实《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如何进一步推动《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贯彻落实,他强调,要切实提高认识,形成工作合力营造社会氛围,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工作任务要不留死角全面落实执行到位。各部门要全面了解情况,站在群众立场去考虑问题。该补偿的要补偿到位。相关部门要对养殖户的转岗转型转产做好指导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代表作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向上级反馈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国家资金、政策、项目支持。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生态补偿项目资金,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普及力度,着力形成“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身”的社会共识。
(责任编辑:晏紫卉)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