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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你收到了吗? 我市将在8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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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5 07:33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肖志芳

“虽然等了半年之久,但总算是退回来了。”看着手机短信显示退还的校考报名费已经到账,来自常德的大一新生小谢终于松了一口气。

据小谢介绍,今年春节前,他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报系统”报名参加了省外10所院校校考并缴纳了报名费,每所学校的报名费在100元至235元间不等。然而受疫情影响,部分院校取消了2020年来湘校考。

校考取消,交的报名费怎么办?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工作的通知》,明确8月31日前完成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通知称,要加快办理教育收费退付,中央执收单位要切实履行教育收费(包括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管理主体责任。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收取的2019-2020学年教育收费,按规定因疫情原因需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通知要求,要明确退付标准和工作流程。中央执收单位教育收费的退付标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明确教育收费退付或抵扣内部工作流程,逐项审核缴款人提出的退付申请,对符合规定的要及时将款项退付缴款人,或与缴款人办理抵扣确认手续。2020年9月30日前,中央执收单位将已退付(抵扣)教育收费的明细表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备案,明细表应当列明缴款人名称、教育收费金额、退付金额、抵扣金额、退付原因、退付(抵扣)时间等相关内容。

地方院校和公办幼儿园可参照本通知规定,加快办理相关收费的退付或抵扣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确保相关工作依法合规推进。


(责任编辑:晏紫卉)

终审: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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