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开展皂市水库执法检查
“坝前水域列为禁航区域,考虑库区群众出行需要,我们县经投公司出资制作的趸船,用于库区船只安全停靠,不是水上房屋。”日前,在石门县皂市镇酉家湾前,工作人员向检查组解释道。
今年以来,卫星遥感图像陆续显示石门县皂市水库管理区及库区周边沿线有疑似涉水违法项目发生。日前,水利部委托长江委联合省水利厅到我市石门县皂市水库开展了执法检查。
在石门县磨市镇社区,检查组一行对卫星遥感图像显示的疑似问题项目兴业预制厂进行实地核查。据了解,该厂为原磨石镇搬迁企业,搬迁位置为现磨市集镇,因集镇容量较小,企业就近靠库恢复重建。目前石门县已对企业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要求其搬迁。检查组一行采取实地查看、现场交流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卫星遥感解译影像排查的“水上房屋、码头开挖、违建房屋”等7个疑似违法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有4处疑似占用皂市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内。
检查组要求,要继续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不留安全隐患;要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库区周边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依规守法意识,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定期联合检查、日常联络、信息互通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维护好皂市水库正常水事秩序。
目前,石门县人民政府、县河长办正在抓紧整改。
(责任编辑:晏紫卉)
终审: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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