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立法规范城市养犬行为
记者从11月3日召开的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70次主任会议上获悉,城市养犬管理已被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这意味着,我市立法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已提上议事日程。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狗作为一种伴侣型动物已经越来越融入了相当部分市民的生活。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得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市的犬只密度是5.59只/100人;其中,密度最高的是武陵区、鼎城区,分别达到了14.57只/100人、10.44只/100人;比第三名安乡县高出了近8只、4只。由此带来的犬只伤人事件也频发。2019年,全市共报告因犬伤人的狂犬病暴露者就有55544例,也就是说在常德,每天有152人被犬所伤。因此,社会上对规范城市养犬行为的呼声一直很高。
但是,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更多的侧重于事后救济,对于事前预防缺乏具体的、明确的规定。我市也曾在2001年前后发布过城市犬只管理通告。通告明确要求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城市犬只管理,并赋予了管理单位一定的权力。但随着《金沙博彩许可法》的出台,该通告因不符合新的法律规定而自然废止。去年8月,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市城区养犬行为的通告》,但毕竟只是《通告》,约束力依然有限。
此次,市人大常委会将规范城市养犬纳入2021立法计划,既是回应社会呼声和群众关切,也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各地‘从严限制、严格管理、禁限结合’,抓紧开展专项立法、修法工作”的要求。此举,有助于解决我市城市养犬管理存在职责不清、监管手段不够等问题。可以预见,待我市城市养犬地方性法规出台后,公民养犬的权利与义务、允许饲养的犬只种类、城市流浪犬只的处置、城市养犬行为的管理主体等都将得到明确的规范。
(责任编辑:晏紫卉)
终审: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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