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交办150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56件
11月7日,湖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群众第十五批信访件7件。至此,我市已收到群众信访交办件150件,已办结56件。
截至11月7日8时,督察组接到群众投诉168件,其中来电155件、来信13件,3件不属环保问题未受理,除去重复件后转办150件。其中,鼎城区32件、武陵区27件、桃源县18件、汉寿县13件、临澧县10件、澧县9件、常德高新区6件、常德经开区6件、石门县5件、安乡县5件、津市市2件、柳叶湖旅游度假区3件,市住建局(市人防办)5件、市城管执法局2件、市林业局1件,鼎城区、汉寿县、贺家山原种场合办1件,鼎城区、常德经开区合办1件,鼎城区、津市市合办1件,鼎城区、汉寿县合办1件,鼎城区、城管执法局合办1件,武陵区、鼎城区、临澧县、澧县、常德经开区合办1件。
群众信访交办件中,重点件26件,其中鼎城区8件、汉寿县6件、桃源县4件、市住建局(市人防办)2件、常德高新区2件、市林业局1件、临澧县1件、澧县1件、安乡县1件。
群众信访件按照要素分类,涉大气污染的最多,其次为水污染和噪声污染。
(责任编辑:晏紫卉)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