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鄂三县法院签署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办法
近日,湘鄂三县法院环洞庭湖流域(西北片)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会议在湖北省公安县召开。
湘鄂两地河湖相连、山水相依,安乡、澧县与公安三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协商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协作机制,用法治力量保护环洞庭湖流域(西北片)的生态环境。在签约仪式上,三县人民法院院长联合签署了环洞庭湖流域(西北片)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办法。“协作办法”共16条,包括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协作组织、管辖争议、跨域立案、案件审理、联合执行、金沙博彩执法与司法衔接、定期交流、组织保障等方面,具有系统全面、操作性强等特点。“协作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凝聚湘鄂两地司法合力,推动环洞庭湖流域(西北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从单一分散、地缘联系、临时随机的合作向系统整体、制度协作、常态规范的合作转变,共筑环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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