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2017至2018年度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2019年9月10日至30日,我局派出审计组,对安乡县2017至2018年度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截至2018年末,安乡县下辖12个乡镇,65个社区,总人口54.40万人,低保户7495户,1.39万人。2017年至2018年安乡县制定了低保家庭救助的分档分类标准,对农村低保家庭分为五档、城市低保家庭分为四档,低保家庭救助分为三类。两年间先后三次提高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2018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51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330元/月;城市低保人均救助水平为385.06元/月,农村低保人均救助水平为186.78元/月。
(二)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根据安乡县民政局的会计资料显示,2017年度收到中央、省补助低保资金4997.4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2319.45万元,农村低保资金2678万元;低保资金支出4115.8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1789.44万元,农村低保资金2326.44万元;当年资金结余881.57万元,累计资金结余1045.68万元。2017年12月末冲减农村特困、临时救助超支401.19万元后,实际结余为644.49万元。
2018年度收到中央、省补助低保资金298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1300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689万元;低保资金支出3464.1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1497.48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966.67万元;当年资金结余为-475.15万元,累计资金结余169.34万元。
二、 审计评价意见
(一)加强了对低保家庭的认定工作。
(二)强化了制度建设,促进救助工作有章可循。
(三)拓展了监督广度,推进社会监督。
三、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1.超范围列支低保资金。
2.信息平台未实现业务协同、信息共享。
3.部分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纳入了低保保障。
4. 重复领取低保资金。
5. 动态管理不到位,死亡后未及时办理低保金停发。
6. 部分低保档案信息不准确。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作出了审计处理,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截止审计公告日,上述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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