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法院调解7起劳动争议纠纷
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人民法庭立足实践,顺利调解了7起劳动争议纠纷。
原告陈某等7人系被告桃源某科技公司的员工,2022年10月起,桃源某科技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降低工人工资并未为7名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陈某等人便向桃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桃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桃源某科技公司应向陈某等7人支付未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桃源某科技公司不服此裁决,在法定期间内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人民法庭。陬溪人民法庭在接收到材料后,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调解。考虑到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及企业的后续经营,承办法官逐案计算应发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并逐项与当事人进行核对。最终,7名劳动者和桃源某科技公司分别达成调解协议,7起劳动争议纠纷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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