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法院巡回开庭化纠纷
11月19日,鼎城区人民法院石公桥法庭在周家店镇政府会议室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09年唐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郝某某借款80000元,此后唐某某在2014年3月27日、2016年9月28日分别偿还了郝某某5500元、5000元后,余款至今未予清偿,双方因此致诉。为了方便当事人,替他们节省开支,区法院和石公桥法庭决定在当事人所在地开庭审理。此次巡回开庭,他们还特地邀请了周家店镇司法所长、人大代表及数十名村民旁听庭审。经过1个多小时的审理,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互谅互让。
巡回开庭是鼎城区人民法院法官们一贯的做法。近年来,他们通过巡回开庭,争取实现审理一案,普法一场、教育一片的目的,既方便了当事人,又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切实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陈奇)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