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微庭审”确保防控调解两不误
近日,汉寿县仲裁院利用微信“隔空办案”,成功调解一起工伤待遇赔偿纠纷案件,为刘某挽回经济损失11.5万元。
申请人刘某2018年3月在某公司项目工地上工作时不慎受伤,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因与公司就工伤待遇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今年2月,刘某经电话咨询,就本人与公司的工伤赔偿纠纷申请在汉寿县仲裁院进行调解。该院接到案件后,仲裁员对该案进行了细致分析,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可以调解结案,因在疫情期间不适宜现场调解,决定运用“微信调解”。考虑到刘某家庭十分困难,为尽快解决刘某经济上的燃眉之急,受案当日仲裁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即把庭审“搬”进微信,经过在线反复沟通实现当场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公司支付刘某工伤赔偿11.5万元。调解书经微信让双方确认后,该院当即出具调解书并经邮寄送达双方。日前,刘某已收到被申请人赔偿的11.5万元。
据悉,在新冠肺炎疫情的非常时期,该院充分利用电话、微信、QQ等非接触方式化解劳动纠纷,努力降低疫情给劳动者维权造成的不便。截至目前,该院通过“24小时热线电话”“微信、QQ庭审”等模式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7件,共计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
(责任编辑:晏紫卉)
终审: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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