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用“学、练、查”培训模式探索“捕诉合一”
为适应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需求,确保“捕诉合一”办案模式顺利运行,3月25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刑事案件“捕诉合一”办理常规操作流程培训,为提升办案效率、提高办案质量、扎实推进“捕诉合一”办案新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逮捕和起诉是两个不同的诉讼阶段,审查理念和流程模式都大不相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指的是一个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都由同一名员额检察官负责,简而言之就是“谁批捕、谁起诉”,“捕诉合一”对检察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次培训采取公开授课、实战演练、同行评查、对照自查、课后实践的方式,详细介绍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办案流程,并让每一名参训对象亲身体验了完整的办案流程操作,通过互评、自评,进一步完善巩固。
授课结束后,由熟悉审查逮捕业务的培训对象与熟悉审查起诉业务的培训对象二人为一组,共同完成与培训案例类似的实操案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全流程的常规操作。操练完毕后,对组队完成的案件进行随机交叉评查,对操作中存在的纰漏、不合规的地方一一指出,分阶段逐项填写《评查表》;对照标准流程操作进行自评自查,填写《自查表》。仅一天时间,11个小组全部完成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全流程操作演练、评查、自查。
(责任编辑:晏紫卉)
终审: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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