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涂敏等17人 涉黑案一审开庭
划分势力范围、残害群众……
9月1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涂敏等17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6项罪名一案。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以来,以被告人涂敏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其他违法犯罪团伙多年来长期盘踞石门县城及周边地区,划分势力范围,控制非法行业,攫取非法利益,形成非法影响,先后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各类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50余起,造成1人死亡、4人重伤、5人轻伤,并毁损、非法占有巨额公私财产。该组织从上至下宣扬和崇尚暴力,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立案后,汉寿县人民法院及时向17名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并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13名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
因案情复杂、被告人人数众多,预计庭审将持续7天左右。相关司法金沙博彩机关的工作人员、群众代表、被告人家属等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晏紫卉)
终审: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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