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推进入河排污口核查整治全域覆盖
连日来,汉寿县深入贯彻落实省第7号总河长令,以入河排污口核查整治为契机,按照高效推动、精细溯源、分类定策原则,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核查整治全域覆盖。
今年来,汉寿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两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入河排污口核查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调度、通报预警、督查督办、追责问责和信息共享等长效工作机制,要求水利、环保、住建、农业农村部门协同配合,完成入河排污口核查整治任务。各责任单位迅速行动,各自明确1名分管班子成员带队,共抽派干部25人,成立8个核查小组,集中10天时间,先后组织了3次集中核查。
以追溯污水源头为最终目标,坚持县域、行业、水岸全覆盖的工作标准,按照规模企业、城镇生活、洗车行业、砂矿坑、畜禽养殖、港口码头、规模以下企业、排洪排渍等八大类,以沅水、洞庭湖、烟包山湖等河湖为终点分级上溯,工作人员累计核查各类入河、入湖、入渠排污(洪、渍)口1001个,其中核查排渠小微入水口683个。同时,按照污水流向建立台账,形成了从入河位置到流经的涵闸水管、汇纳的沟港渠道,再到污水来源的镇村、企业、行业,污水的大致成份、性质的详细档案,确保了入河排污口核查无死角、无盲区、无漏洞。
按照“一口一策、全面整治、协同推进”的原则,汉寿县根据生态环境保护属地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了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的合力,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同时,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推动入河排污口水质改善。
终审:陈丽宇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陈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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