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法院四新岗法庭巡回办案化解邻里纠纷
近日,临澧县人民法院四新岗人民法庭干警来到临澧县烽火乡将军山社区李家组开展巡回办案。
2020年12月21日,将军山社区居民刘某因修建围墙与邻居汪某发生争执,将汪某打伤,被临澧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因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汪某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亦未与刘某达成庭外和解,这次汪某提起单独民事诉讼,要求刘某赔偿各项损失38805元。
10月底,承办法官来到矛盾发生地进行了实地勘验,并邀请将军山社区治安主任等参与,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与将军山社区干部意见后,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在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及社区干部的劝导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该邻里纠纷引起的侵权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四新岗法庭负责人表示,法庭将进一步扩大巡回办案的案件范围,零距离开展以案释法,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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