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获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授予澧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近年来,澧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面压实各级领导干部责任,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围绕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问题整改,先后关闭土立石灰窑35家、石煤矿山19家、货运码头和砂石堆场64个;完成畜禽养殖户退养1300余户;建成集镇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设施23个、卫生厕所25万多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40座;完成黑臭水体治理15处。
通过生态文明创建,该县“共治共享”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群众幸福感大大提升。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4天,优良率96.72%,较2015年提高了15.9个百分点,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上升幅度位于全市第一位。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确定了六大类68个重点工程项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34个考核指标全部高标准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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