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推行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卡制度
4月24日,在桃源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该县首次为参会的35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20多名列席人员发放了《桃源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卡》。此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该县决定从本次会议开始,推行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卡制度。
为帮助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审议发言的精准度,提升人大常委会审议质效,该县主动对标省、市人大,出台了会前学法和审议意见卡制度,自本次会议开始,每次都将安排6名非职务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及列席会议的县人大代表都可以针对审议议题填写意见和建议,《审议意见卡》须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12小时内提交。
《审议意见卡》要求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由有议题任务的委室将相关资料送至常委会组成人员。会议结束后,县人大将收集到的《审议意见卡》反馈给县人大相关专委会,由相关专委会及时整理,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常委会审议意见(草案)。
终审:胡欢欢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胡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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