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推进婚俗改革 倡导文明新风
澧县作为全国首批、全省唯一婚俗改革实验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婚俗不正之风,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风貌,为推进婚俗改革提供了澧县样板,其经验在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汇报会作交流发言,《南方周末》《中国社会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进行专题报道。
一、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构建联动新体系
构建多元工作体系,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婚俗改革。一是组织推动。该县把婚俗改革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县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省县两级共同研制的《澧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婚俗改革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党员带动。该县严格落实婚嫁报告备案制度,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喜事新办、婚事简办,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率先垂范的引领作用,有效提升群众参与性、积极性。三是群众发动。该县充分调动和发挥红白理事会、村(居)民议事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规范村(居)民操办婚嫁喜庆事宜行为,让群众在办事流程、人情礼金、酒宴标准等方面有章可循。目前,全县291个村(社区)100%成立红白理事会,100%将婚俗改革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二、坚持典型引领、宣传造势,营造婚俗新风尚
加强婚姻婚俗文化宣传,推动婚俗改革新思想新理念入脑入心,潜移默化中转变群众婚俗观念。一是唱响一个旋律。该县围绕“婚事简办、喜事新办、婚育新风”理念,综合运用电视台、“村村响”、宣传车、微信、抖音等媒介,常态化宣传婚俗新理念、婚俗改革政策等内容,发放倡议书50余万份,制作宣传展牌2000余块,营造推进婚俗改革、培育文明新风的强大舆论声势。二是选树一批典型。该县及时总结婚俗改革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推介典型事迹,用身边榜样来净化社会风气、感化邻里、和睦家庭。一批典型事迹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热赞。三是组织一批活动。该县利用七夕、国庆、“5·20”等特殊日子,策划集体颁证、集体婚礼等系列活动,特邀金婚老人、道德模范等幸福家庭代表作为颁证员、证婚人,讲授家庭故事,传递家庭责任,先后有300多对新婚夫妇参与活动。
三、坚持正面引导、反面遏制,树立婚嫁新观念
坚持除陋习和树新风双向发力,引导树立正确婚嫁理念,形成良好婚俗风尚。一是立喜庆新规,反铺张。该县倡导婚嫁双方降低彩礼数额,少要或不要彩礼;倡导除婚宴外,不办订婚定亲等其他喜庆活动;倡导简化婚礼仪式,控制婚礼规模、迎亲车辆,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高额彩礼等不良风气。党委、政府对践行喜庆新规的新人给予奖励,并纳入“文明家庭”“移风易俗好青年”评选对象。二是立喜宴新规,反浪费。该县倡导绿色节俭,控制婚宴菜品数量、份量,鼓励打包、光盘,制止餐饮浪费。规范行业行为,要求酒店餐饮和婚庆服务企业控制酒宴和婚庆活动规模标准,不办豪华宴席和豪华婚庆活动。全县统一确立单方举办婚宴不超过20桌,双方合办不超过30桌的标准。三是立随礼新规,反攀比。该县倡导不收受或者不变相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品礼金,亲戚少随礼或不随礼,亲属所送贵重奢华礼品不在公众场所展示炫耀。全县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随礼上限标准,有效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四、坚持阵地强基、服务提质,搭建婚事新平台
深挖婚事新办社会效益,建立健全服务关爱体系,拓展服务功能,延伸服务范围,为美满婚姻“保驾护航”。一是高标准阵地建设。全县建设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处、文明实践所19处、文明实践站291处,围绕婚俗改革常态化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把喜事新办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投入300多万元打造国家3A级婚姻登记处,搭建了规范便捷、优质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平台。二是全过程婚姻辅导。该县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引入专业机构,开展婚前辅导、颁证仪式、婚姻调解等服务。将婚前辅导纳入领证环节,组织观看婚前辅导视频,提升当事人婚姻家庭责任感,从源头减少婚姻纠纷,3300多对新人享受到此项服务。他们将婚姻辅导植入离婚流程,婚姻辅导员积极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帮助当事人树立面对婚姻的积极心态,促进婚姻家庭稳定。目前已接待离婚调解1489对,成功劝和988对,调和率66%。三是多形式教育引导。该县组织法制教育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条文单独成册,宣传婚姻家庭权利和义务,引导新人共同维护婚姻家庭。组建心理咨询师、金婚夫妇、道德模范、妇女干部等群体构成的志愿者队伍,深入镇(街道)开展普法宣教、婚姻家庭辅导等活动,提高婚姻经营能力,近两年来全县离婚率下降52%。弘扬传承良好家风家教,深入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形成扶弱济困、积极向善、守正持家的良好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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