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先生:
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委高度重视,责成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科室进行了调查、核实和病例讨论分析。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诊疗经过
患者张三元,28岁,女,因“停经50+天,发现切口妊娠1天”,于2020年11月12日入住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第一人民医院。患者自诉既往2015年行剖宫产术,11月12日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彩超提示子宫切口处妊娠,胚胎存活。入院诊断:1子宫切口处妊娠(II型) 2疤痕子宫。查β-HCG(2020-11-12):29108mIU/ml。入院后院方已充分告知患者及家属此次手术的困难性及风险,并提供了相应治疗方案,患者及家属商量后最终选择了子宫动脉栓塞+超声引导下清宫术。患者于11月13日行子宫动脉栓塞,11月16日下午在超声引导下清除妊娠物。术后清出物病检提示绒毛及蜕膜组织。术后第二日查β-HCG:15934mIU/ml; 11月18日复查β-HCG:7154mIU/ml。11月18日予出院,详细告知患者每周复查血HCG直至完全正常,如血HCG不降或者升高及时返院就诊,阴道流血量多或持续10天未净尽早返院,如无异常一月复查妇科彩超。
2020年12月2日患者因“子宫瘢痕部妊娠清宫术后14天,阴道流血5+小时”再次急诊入住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第一人民医院,入院后立即予以补液、促宫缩治疗,并急诊行宫腔水囊压迫止血,后阴道流血明显减少,完善β-HCG(2020-12-2):1640mIU/ml,急诊彩超提示:宫腔下段及切口处混合回声块影、自宫颈管脱出外至阴道后穹隆处稍高回声块影,考虑血凝块。与患者及家属交代目前情况:诊断考虑:1.阴道流血查因:子宫切口出血?不全流产?其他?2.瘢痕子宫。可供选择治疗方案有:1.腹腔镜联合宫腔镜妊娠物清除;2.直接行超声引导下清宫,并告知相关风险。患者及家属反复商议后,拒绝于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治疗,要求转上级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反复告知患者及家属目前需尽快处理,水囊长期放置有感染风险,且转院途中随时有发生大出血危及生命等风险。
但患者及家属仍强烈要求转上级医院,于2020年12月4日签字出院,并于当日入住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HCG 946.8mIU/ml;妇科彩超提示:子宫前壁下段切口部混合回声结节,病理性质待定,考虑切口部妊娠;MRI:子宫下段前壁肌层菲薄,邻近宫腔内见一大小3.6*3.0*2.2cm混杂信号包块,考虑子宫切口妊娠治疗后,局部血肿。2020年12页7日在镇静镇痛下行妊娠物残留超声消融治疗,12月8日行宫腔镜下妊娠物电切术(等离子)+宫内组织吸引术。12月9日患者无特殊不适予出院。出院医嘱:出院后每周复查1次HCG直至恢复正常,若持续异常或者再次升高,携检查结果到妇科门诊就诊;定期复查血常规、妇科彩超等。
二、患方质疑
1.彩超误诊。
2.妇科手术未清到地方。
3.小病大治。
三、医方说明
1.患者为育龄期妇女,有生育要求,结合彩超、HCG,根据子宫疤痕妊娠治疗共识,患者子宫疤痕处肌层菲薄1.8mm属于子宫切口妊娠II型,(子宫切口妊娠分为I、II、III型。I型:疤痕处子宫浆肌层最薄处>0.3cm;II型:疤痕处子宫浆肌层最薄处<0.3cm,但>0.1cm,胎囊或包块不突或略凸向膀胱;III型:疤痕处肌层<0.1cm或不连续,包块明显凸向膀胱。),现有的医学手段在处理该类特殊的异位妊娠时,任何一种治疗方案都有各自难以抉择的不足之处。结合治疗共识及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第一人民医院开展的治疗,为患者提供的方案为:超声引导(宫腔镜引导)下清宫、子宫动脉栓塞+清宫、腹腔镜监视下清宫。该院已充分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各种治疗方案的优点和风险,后患方反复商议最终选择行子宫动脉栓塞术+超声引导下清宫这一适合患者且对其损伤较小的方案,术前、术后该院也反复、充分告知患者及家属术后有清宫不全、大出血,必要时需再次手术的风险。
2.患者术前彩超提示子宫切口处见孕囊,大小约15*13*16mm,其内可见卵黄囊,内可见胚芽组织,长约9.7mm,内可见心管搏动,术后B超提示:术后切口处未见异常回声,孕囊消失;清宫时清出约4*3*1.5cm组织,清出物送病检提示:绒毛及蜕膜组织。
3.患者术后半月因阴道大流血再次入院,立即予药物促宫缩、止血、气囊压迫等治疗,第一时间为患者止血。并告知患者病情及可供选择的治疗方案:腹腔镜联合宫腔镜妊娠物切除术、再次超声引导下清宫治疗等,但患者家属不理解,要求转上级医院诊治。后患者在湘雅三医院最终采取的手术方式为超声消融治疗(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第一人民医院暂未引进这项治疗)及电切术。
4.2020年12月2日超声检查从超声图像上看,混合回声块是位于子宫前壁下段切口处,至于是什么性质单纯从图像上看是很难定其病理性质,超声报告根据声像图的表现考虑血凝块,是一个倾向性的诊断意见,是为临床提供参考的诊断依据之一,并不是最终的病理诊断结果。
综上所述,市第一人民医院认为对该患者诊疗过程符合医疗原则、诊疗常规,患者发生这一情况与自身子宫切口妊娠II型有关,在现有的医疗水平下,医疗风险的存在不可避免,医务人员只能详细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这些风险,但完全规避任何风险和意外的发生已超出了现在人类的能力范围。如患方对回复不满意,建议走鉴定或诉讼等合理合法程序,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将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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