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餐饮业有序复工营业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全区餐饮业有序复工营业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餐饮行业防控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疫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获证餐饮经营单位在达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适时恢复营业, 无需审批或备案。
二、各餐饮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在疫情解除前,餐饮经营单位不得承办宴席、会议等聚集性活动。餐厅长条桌同排 顾客隔位 就坐或对面 错位相坐,间距不少于1米;圆桌 顾客隔位 就坐,间距不少于1米;包房(包厢)需保持通风,不得拼桌, 顾客隔位 就坐,间距不少于1米;全面推行“公筷、公勺”;供餐提倡分餐制;鼓励打包外卖、预约就餐、错峰就餐。
四、餐厅包房、厨房、卫生间、餐桌、座椅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具每日消毒,门帘需拆除或保持打开状态,保持空气流通,餐厅门口设置 消毒地巾,垃圾要及时收集、分类集中处理,做到“日消毒、日清理、日 巡查”。
五、员工上岗前14日内不得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以及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等情况,每日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体温监测,做好记录并建档,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立即就医,上岗员工需持有效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全员全过程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等防护用品。
六、进店设置一个通道,要询问进店顾客健康状况,进行体温检测,不接待未戴口罩、有发热或咳嗽症状人员,发现体温超过37.3℃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要督促顾客在点餐结账时佩戴口罩; 每桌至少登记一名顾客身份证明等相关信息,以备查验、跟踪。
七、不得采购、宰杀、加工、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食材原料,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宰杀活体畜禽,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餐饮食品安全。
八、要设立外卖取餐专区,采取有效方式实行外卖 餐食封签,落实送餐“骑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加大配送容器、车辆等清洗消毒频次。
九、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已复工餐饮单位的督促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的,依法进行查处,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武陵区餐饮行业复工复市以此通知精神为准,若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武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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