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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田丰、石门县王金华等6人寻衅滋事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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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0 09:16 来源:市委政法委

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田丰等人违法犯罪行为及敦促涉案

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近日,津市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寻衅滋事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田丰(男,48岁,津市市药山镇人)、杨金林(男,33岁,津市市药山镇人)、马诚实(绰号“马兵”,男,38岁,津市市药山镇人)等,以上三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彻查违法犯罪事实,现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田丰、杨金林、马诚实等人违法犯罪行为,敦促其他涉案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于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将呈请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线索,办案单位将严格保密,举报线索经查实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包庇、纵容犯罪分子或者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联系人: 周警官  电话:18166266608

徐警官  电话:18166266577

津市市公安局

2019年4月12日


关于检举揭发王金华等人违法犯罪事实的通告

2019年4月初,石门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捣毁一个盘踞在石门县秀坪园艺场的寻衅滋事团伙。

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王金华(男,36岁,石门县秀坪园艺场人)、李顺明(男,43岁,石门县秀坪园艺场人)、李以云(男,53岁,石门县秀坪园艺场人)。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

为弘扬正气,彻查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石门县公安局向广大人民群众收集王金华、李顺明、李以云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

对举报人身份,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受害人、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惩处。

同时,公安机关敦促该团伙其他成员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对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呈请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联系人:文警官  15211330098

王警官  19873651928

石门县公安局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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