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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1-02-07

武陵区强制拆除饮用水水源地违建近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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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7 10:23 来源:市环保局

11月15日,武陵区政府组织区拆违办等数个单位近百人,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12栋工棚和房屋进行了集中强制拆除,拆除建筑面积近1000平方米。


针对沅北水厂二级保护区内原码头部分工棚和房屋尚未拆除到位的问题,11月11日,武陵区政府组织调查,逐一核实未拆除工棚及房屋权属,对相关业主进金沙博彩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对仍在住居的劝其自行搬离原码头工棚和房屋,要求所有业主必须在11月14日前完成自行拆除工棚和房屋工作,对拒不自行拆除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自行拆除到位的,将组织力量对其实施强制拆除。


跟踪调查核实,在规定的时间内,3家业主对房屋进行了自行拆除,拆除面积约200平方米。


对到期未自行拆除的12栋违建工棚和房屋,武陵区政府组织区拆违办、区城管局、公安武陵分局、芦荻山乡政府等单位人员,实施了集中强制拆除,区渣土办对拆除建筑垃圾及时进行了清运。


至此,位于市城区沅北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所有砂石码头及相关房屋建筑全部拆除,其长期存在给饮用水水源地带来的环境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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