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办发〔2018〕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金沙博彩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难、办事难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81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第一批取消的证明(盖章)类材料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于清单中列出的175项取消证明(盖章)事项,市直相关单位和区县(市)要抓紧修订有关文件规定,简化相关事项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做好后续对接工作。
二、市直相关单位和区县(市)要尽快梳理文件依据,对文件中应自行废止或修订的相关条款,主动报请市政府或省级有关部门修订完善相应文件。对于取消的证明(盖章)事项,市直相关单位和区县(市)要明确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主动通过数据共享、信息比对、实地调查等方式自行查证或查询、征询,一律不得要求办事群众、村(社区)及基层单位提供。
三、对于在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以外的地区或省级部门办事过程中确实要求群众提供的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证明,各区县(市)要指导所在村(社区)及基层单位本着方便群众和酌情合理的原则予以出具。按照规定应由市直相关单位和区县(市)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得要求村(社区)及基层单位出具或配合出具。
四、市直相关单位和区县(市)要加强工作统筹,按照加快推进“互联网+金沙博彩”工作的要求,强化政府层级之间、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证明(盖章)类材料取消后,需要有关部门配合调查、核对信息的,要主动配合,及时反馈意见。任何单位不得以取消证明(盖章)类材料为由放松监管责任,要积极探索引入承诺机制等诚信机制,通过个人声明或承诺方式替代证明材料、加大失信行为惩治力度等多种方式,切实夯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附件:
1.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市直单位第一批取消的证明(盖章)类材料清单(63项)
2.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第一批取消的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证明(盖章)类材料清单(112项)
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人民政府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
2018年3月22日
附件1
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市直单位第一批取消的证明(盖章)类材料清单(63项)
序号 | 证明(盖章)材料名称 | 证明材料涉及事项或用途 | 要求提供证明(盖章)单位 | 出具证明(盖章)单位 | 取消后管理方式 |
1 | 书面报告 | 撤销教师资格 | 市教育局 | 原发证机关 | 2007年以前获得的查阅卷宗,2007年以后获得的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
2 |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 公章刻制备案 | 市公安局 | 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 | 通过公安内网核验 |
3 | 属人工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子代或其产品的证明 | 申请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 | 市农委 | 指定的科研单位 | 对申请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属人工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子代或其产品的证明 |
4 | 失独或无子女证明 | 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与轮候申请 | 市民政局 | 市卫计委 | 失独提供《独生子女证》和死亡证明;无子女提供户口簿 |
5 | 火化证明 | 核定工亡待遇 | 市人社局 | 市民政局 |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
6 | 户口销除证明 | 核定工亡待遇 | 市人社局 | 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 |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
7 | 灵活就业证明材料 | 就业困难人员与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市人社局 | 其实现灵活就业的供职部门 | 由个人在申请表上注明灵活就业的基本情况 |
8 | 灵活就业人员居住及就业证明 | 外地户籍居民新参保或续保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 市人社局 | 居住地村(社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 外地户籍居民在养老保险统筹地参加医疗保险 |
9 | 未婚证明 | 创业担保贷款审查、评审(个人) | 市人社局 | 市民政局 | 提供户口簿 |
10 | 组织起来就业证明 | 创业担保贷款审查、评审(个人) | 市人社局 | 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 提供组织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及职工名单 |
11 |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 民办学校设立审批 | 市人社局 | 市公安局 | 不需提供该证明 |
12 | 医院级别证明 | 医疗生育保险费用审核支付 | 市人社局 | 医院 | 通过互联网或者电话确认 |
13 | 建筑工程防洪基金缴纳证明 | 建筑工程防洪验收证明 | 市水利局 | 市水利局、市住建局 | 由办理单位内部及相关部门联动协同查询取证 |
14 | 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 | 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 市住建局 | 市人社局 | 过程监管 |
15 | 企业主要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 市住建局 | 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 | 申请人书面承诺,提供主要人员社保账号和密码,不定期抽查 |
16 | 社会保险凭证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岗位证书 | 市住建局 | 市人社局 | 申请人书面承诺,提供主要人员社保账号和密码,不定期抽查 |
17 | 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三级及三级以下) | 市住建局 | 申请人自备 | 通过网络核验 |
18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度检查 | 市住建局 | 申请人自备 | 通过网络核验 |
19 | 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度检查 | 市住建局 | 申请人自备 | 通过网络核验或当事人书面承诺办理 |
20 | 预警预报信用信息系统打印的信用评价报告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度检查 | 市住建局 | 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 | 通过内部系统核验 |
21 | 资本金专用账户余额表 | 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管 | 市住建局 | 开户银行 | 由开户银行直接提供 |
22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三级及三级以下) | 市住建局 | 当地工商部门 | 通过网络核验 |
23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非首次) | 市住建局 | 当地工商部门 | 通过网络核验 |
24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划拨 | 市住建局 | 当地工商部门 | 通过网络核验 |
25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 市住建局 | 当地工商部门 | 通过网络核验 |
26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建筑节能产品(材料)备案 | 市住建局 | 当地工商部门 | 通过网络核验 |
27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 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燃气设施工程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等)竣工验收备案 | 市住建局 | 当地施工图审查机构 | 通过单位内部掌握或网络查验 |
28 | 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 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燃气设施工程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等)竣工验收备案 | 市住建局 | 当地环保部门 | 不再要求申请提供 |
29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证明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遗失申请补办 | 市住建局 | 公众媒体 | 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遗失声明 |
30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证书作废声明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遗失申请补办 | 市住建局 | 公众媒体 | 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遗失声明 |
31 | 个人无住房公积金证明 | 房屋拆迁 | 拆迁安置部门(市住建局)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积金自动终端查询打印等途径获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储存信息 |
32 |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 公积金缴存信息查询 | 公积金缴存单位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积金自动终端查询打印等途径获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储存信息 |
33 | 医药定点机构参保证明 | 证明参保 | 医药定点机构 | 市人社局 | 通过网络核验证明 |
34 | 已出具预审意见或已批准用地的地块出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证明 | 办理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许可手续 |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部门(区征拆机构) | 市国土资源局 |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
35 | 房屋所有权证 | 公有住房出售审批 | 房屋登记机构 | 市房管局 |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
36 | 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 | 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 | 市房管局 | 审批部门向相关政府部门核实情况 |
37 | 房屋所有权证 | 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取得完全产权审批 | 房屋登记机构 | 市房管局 |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
38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遗失声明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遗失申请补办 | 市国土资源局 | 公众媒体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遗失声明 |
39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遗失证明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遗失申请补办 | 市国土资源局 | 公众媒体 |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遗失声明 |
40 | 卫星定位装置安装证明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单位 | 现场查勘 |
41 | 采矿许可证遗失证明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市国土资源局 | 市国土资源局 | 直接取消 |
42 | 生产人员健康证明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 市卫计委 | 市卫计委 | 审批部门向相关政府部门核实情况 |
43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遗失证明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 市卫计委 | 市卫计委 | 直接取消 |
44 | 月收入证明 |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借款人所在单位 | 通过网络核验证明 |
45 | 军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军人所在部队的财务部门 | 通过网络核验或现有证照证明 |
46 | 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市经信委 | 市经信委 |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 |
47 | 法学大专学历人员提供从事法学教育、研究或者在国家机关专职从事法制工作满二年的书面证明;非法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提供从事法学教育、研究或者在国家机关专职从事法制工作满五年的书面证明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核准 | 市司法局 | 任职所在单位 | 直接取消 |
48 | 提交营业性演出活动所需的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 申请办理营业性活动演出 | 市文体广新局 |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 | 可以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上查询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书 |
49 | 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遗失声明 | 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丢失申请补办 | 市文体广新局 | 公开发行的报纸 | 不再要求申请人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遗失声明 |
50 | 内部资料一次性出版物准印证遗失声明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丢失申请补办 | 市文体广新局 | 公开发行的报纸 | 不再要求申请人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遗失声明 |
51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遗失声明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遗失申请补办 | 市文体广新局 | 公开发行的报纸 | 不再要求申请人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遗失声明 |
52 | 复制经营许可证遗失声明 | 复制经营许可证遗失申请补办 | 市文体广新局 | 公开发行的报纸 | 不再要求申请人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遗失声明 |
53 | 营业执照 | 开办视频点播业务(乙种)审批 | 市文体广新局 | 市工商局 |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
54 | 宾馆饭店星级评定的相关证明 | 开办视频点播业务(乙种)审批 | 市文体广新局 | 市旅游外侨局 |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
55 | 验资证明(宾馆饭店以外的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件(乙种)》) | 开办视频点播业务(乙种)审批 | 市文体广新局 | 所在的宾馆饭店 | 通过现有证照证明 |
56 | 无违反工商法律法规证明 | 企业招投标、上市、争取项目等 | 市工商局 | 市工商局 | 通过网络核验证明 |
57 |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 市财政局 | 代理记账机构所在公司 | 通过网络核验证明 |
58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会计人员上岗从业资格证明 | 市财政局 | 市财政局 | 直接取消 |
59 | 项目可行性报告 | 按揭楼盘准入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按揭贷款楼盘所在开发企业 | 直接取消 |
60 | 打印户口簿最新日期 | 证明现在的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 | 市地税局 | 公安派出所 | 出具承诺书 |
61 | 税务登记证 | 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核定 | 市残联 | 市地税局 | 以更改后的证件(三证合一)为准 |
62 | 同一地址证明 | 药品零售许可(核发许可、变更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 市食药监管局 | 区县市人民政府房管部门、乡镇(街道)、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或者村(社区)等机构 |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 |
63 | 企业无违法经营的情形或无未办结、未执行的违法经营案件证明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办理 | 市食药监管局 | 企业所在地食药监管部门 | 直接取消 |
附件2
澳门金沙博彩娱乐平台第一批取消的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证明(盖章)类材料清单(112项)
序号 | 证明(盖章)材料名称 | 证明材料涉及事项或用途 | 要求提供证明 (盖章)单位 | 出具证明(盖章)单位 |
1 | 社区证明居民瘫痪无法行动 | 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 | 村(社区) | 村(社区) |
2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考试录用公务员 | 人社部门 | 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3 | 意外事故证明 | 保险理赔 | 保险公司 | 村(社区) |
4 | 继承关系证明 | 财产继承 | 保险公司 | 村(社区) |
5 | 户口性质证明 | 保险理赔,户口迁移,农村合作社成员资质审查,确定是否集体组织成员,能否购买或受赠农村房屋等 | 保险公司、外省公安机关、公证处等部门 | 公安派出所 |
6 | 参保证明 | 子女上学、入职等 | 参保人所在单位、学校等部门 | 村(社区) |
7 | 残疾证明 | 办理残疾证、减免费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 | 残联、民政、医保、房管等部门 | 村(社区) |
8 | 残疾人自主创业证明 | 残疾人创业情况验收 | 残联部门 | 村(社区) |
9 | 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情况证明 | 残疾人创业扶持 | 残联部门 | 村(社区) |
10 | 户籍证明 | 办案、诉讼、出国等 | 法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部门 | 公安派出所 |
11 | 未婚(婚姻)证明 | 迁户、存档案、买房登记、办理产权、公务员政审、失业保险金领取、教师入编、补办结婚证、入职等 | 房管、人社、民政、人才中心、用人单位等部门 | 村(社区) |
12 | 独生子女证明 | 只生育一孩房屋过户,办理退休,办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等 | 房管、人社、卫计等部门 | 村(社区) |
13 | 打印户口簿最新日期 | 证明现在的婚姻状况 | 房管、银行、公证处等部门 | 公安派出所 |
14 | 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要求开证明 | 证明现在姓名和曾用名是同一人 | 房管、银行等部门 | 公安派出所 |
15 | 无子女证明 | 买房 | 房管部门 | 村(社区) |
16 | 契税减免证明 | 办理购房契税减免 | 房管部门 | 村(社区) |
17 | 失业证明 | 保障房申请 | 房管部门 | 村(社区) |
18 | 地址证明 | 房管交易 | 房管部门 | 村(社区) |
19 | 被征收人死亡后继承人证明 | 核实确认被征收房屋权利人 | 房屋征收部门 | 村(社区) |
20 | 曾用名证明 | 权属证书与户籍身份证姓名不一致,证明两者为同一人 | 房屋征收部门 | 村(社区) |
21 | 房屋地址证明 | 注册工商执照 | 工商部门 | 村(社区) |
22 | 房屋产权证明 | 办理营业执照 | 工商部门 | 村(社区) |
23 | 办公住址证明 | 变更营业执照 | 工商部门 | 村(社区) |
24 | 产权、扰民、环保、住改非等证明 | 办理营业执照 | 工商部门 | 村(社区) |
25 | 同意住宅改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 居民楼开办经营场所 | 工商部门 | 社区 |
26 | 房屋结构安全证明 | 办理营业执照 | 工商部门 | 村(社区) |
27 | 开具不是拆迁门面证明 | 办理营业执照 | 工商部门 | 村(社区) |
28 | 未征收证明 | 户口迁移、就业、房屋装修等 | 公安、房管等部门 | 村(社区) |
29 | 证件遗失证明(老年补贴存折遗失证明、结婚证遗失证明) | 补办证件、买房、出国等 | 公安、民政、社保、房管、银行等部门 | 村(社区) |
30 | 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情况证明 | 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 | 公安部门 | 村(社区) |
31 | 开具父子、母子关系证明(无法查询核验的除外) | 户口迁移 | 公安部门 | 村(社区)、所在的工作单位 |
32 | 无收入证明 | 迁户口 | 公安部门 | 村(社区) |
33 | 户口簿遗失证明 | 申请补办户口簿 | 公安部门 | 村(社区) |
34 | 是否享受国家征收和土地补偿待遇的证明 | 办理迁户 | 公安部门 | 村(社区) |
35 | 上户证明 | 上户验证 | 公安部门 | 村(社区) |
36 | 流动人口证明 | 考驾照 | 公安部门 | 村(社区) |
37 | 未婚证明 | 修改新户口簿上的“婚姻状态” | 公安部门 | 民政部门 |
38 | 机动车辆非盗抢车证明 | 无牌机动车的处罚、上牌 | 公安交警部门 | 公安派出所 |
39 | 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明 | 办理社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村(社区) |
40 | 婚姻关系证明 | 使用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民政部门 |
41 | 户籍关系证明 | 使用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安派出所 |
42 | 单位职工证明 | 领取公积金申请、资格等级证书的考级申请等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教育等部门 | 村(社区) |
43 | 曾用名使用时间证明 | 用于出国办理曾用名公证 | 公证机关 | 公安派出所 |
44 | 临时用电证明 | 接临时用电 | 供电公司 | 村(社区) |
45 | 土地使用证遗失证明 | 补办土地使用证 | 国土资源部门 | 村(社区) |
46 | 军官证与身份证为同一人 |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 国土资源部门 | 公安派出所、部队 |
47 | 土地承包册遗失证明 | 申请村民建房 | 国土资源部门 | 村(社区) |
48 | 土地承包册证明 | 办理建房审批手续 | 国土资源部门 | 村(社区) |
49 | 无房证明 | 申请建房手续 | 国土资源部门 | 村(社区) |
50 | 建房审批证明 | 建房审批验证 | 国土资源部门 | 村(社区) |
51 | 常住证明 | 入学、就业、医保报销、残疾证办理、补办存折、企业务工、出国、买车、打官司、办理房产证、购房或购车、居住证办理、办理户口迁移、办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外地来本地办理或补办老年证等 | 教育、学校、医院、民政、人社、公安、法院、房管、工商、银行等部门 | 村(社区) |
52 | 暂住证明 | |||
53 | 租住证明 | |||
54 | 养殖业情况证明 | 争取救助资金 | 民政、残联部门 | 村(社区) |
55 | 康复救助证明 | 申请康复器材 | 民政、残联部门 | 村(社区) |
56 | 就业情况证明 | 争取救助资金 | 民政、残联部门 | 村(社区) |
57 | 丧失劳动力证明 | 低保申报 | 民政部门 | 村(社区) |
58 | 结婚证遗失证明 | 补办证件或办理离婚手续 | 民政部门 | 村(社区) |
59 | 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 用于办理低保证 | 民政部门 | 村(社区) |
60 | 结婚证与户口簿名字不一致证明 | 证明结婚证与户口簿为同一人 | 民政部门 | 公安派出所 |
61 | 老年证遗失证明 | 补办老年证 | 民政部门 | 村(社区) |
62 | 往年享受低保证明 | 低保户燃气补助 | 燃气公司 | 社区 |
63 | 死亡证明 | 销户、报销丧葬费、火化、退抚恤金、财产继承、退保、申请保障房家庭成员变更等 | 人社、公安、银行、民政、保险公司、房管等部门 | 村(社区) |
64 | 全家所有劳动力未实现就业再就业证明 | 办理零就业家庭申请、申请相关救助等 | 人社、学校等部门 | 村(社区) |
65 | 意外伤害证明 | 住院医保报销、报销意外伤害保险等 | 人社、医院等部门 | 村(社区) |
66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就业、政审等 | 人社、用人单位等部门 | 村(社区) |
67 | 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 参与养老保险 | 人社部门 | 村(社区) |
68 | 未婚(婚姻)证明 | 迁户、存档案、公务员政审、失业保险金领取、教师入编、补办结婚证等 | 人社部门 | 村(社区) |
69 | 继承关系证明 | 领取丧葬费 | 人社部门 | 公安派出所 |
70 | 异地就医证明 | 医保报销 | 人社部门 | 村(社区) |
71 | 离退休人员管理证明 |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卡 | 人社部门 | 村(社区) |
72 | 婚迁证明 | 办理缴纳社保 | 人社部门 | 村(社区) |
73 | 参加养老保险证明 | 购买养老保险 | 人社部门 | 村(社区) |
74 | 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 人社部门 | 村(社区) |
75 | 符合生育条件证明 | 再生育审批 | 卫计部门 | 乡(镇)街道卫计办 |
76 | 生存健在证明 | 证明此人健在,以及身体状况 | 人社等多部门 | 公安派出所 |
77 | 刑释人员表现证明 | 法律有关规定 | 司法部门 | 村(社区) |
78 | 矫正人员参与社区活动证明 | 司法矫正 | 司法部门 | 村(社区) |
79 | 困难证明 | 刑释人员减刑 | 司法部门 | 村(社区) |
80 | 死亡遗嘱情况证明 | 财产分割 | 司法部门 | 村(社区) |
81 | 未上户证明 | 补办出生证 | 卫计部门 | 公安派出所 |
82 | 未生育证明 | 办理准生证等 | 卫计部门 | 村(社区) |
83 | 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卫计部门 | 会计师事务所 |
84 | 独生子女证遗失证明 |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理独生子女待遇 | 卫计部门 | 村(社区) |
85 | 监护人证明 | 入学时如父母长期在外,需开具监护人证明就近入学等 | 学校 | 公安派出所 |
86 | 三代同堂证明 | 入学资料 | 学校 | 村(社区) |
87 | 诚信证明 | 招生 | 学校 | 村(社区) |
88 | 非同户人员学生与家长或其他直系亲属间的亲属关系 | 学生入学户口关系验证 | 学校 | 公安派出所 |
89 | 思想品德证明 | 办理教师资格证等 | 学校 | 村(社区) |
90 | 流动人口就业证明 |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 学校 | 村(社区) |
91 | 证明学生户口簿年龄真实性 | 学生入学年龄验证 | 学校 | 公安派出所 |
92 | 外地户籍常住社区证明 | 提高医保报销费用比例 | 医保、医院等部门 | 村(社区) |
93 | 流动人口居住在本社区证明 | 提高医保报销费用比例 | 医保、医院等部门 | 村(社区) |
94 | 流动人口借宿亲属家证明 | 提高医保报销费用比例 | 医保、医院等部门 | 村(社区) |
95 | 患有重大疾病证明 | 报销重大疾病保险 | 医保、医院等部门 | 村(社区) |
96 | 在外地务工证明 | 异地就医报销 | 医保部门 | 村(社区) |
97 | 特殊门诊证明 | 糖尿病、中风、精神残疾等 | 医保部门 | 村(社区) |
98 | 献血证明 | 医院用血费用报销 | 医院 | 村(社区) |
99 | 生存证明 | 特殊药品领用 | 医院 | 村(社区) |
100 | 上环、取环、人流证明 | 上环、取环、人流 | 医院 | 村(社区) |
101 | 委托家人办理存折证明 | 领取高龄补贴 | 银行 | 村(社区) |
102 | 有房产证明 | 办理信贷 | 银行 | 村(社区) |
103 | 银行卡挂失、改密码证明 | 补办卡 | 银行 | 村(社区) |
104 | 现未住本社区证明 | 用于债权债务证明 | 银行 | 村(社区) |
105 | 办理银行卡证明 | 发放工资 | 银行 | 村(社区) |
106 | 死亡证明(非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 | 领取丧葬费、办理继承、办理房产手续等 | 银行、人社等部门 | 公安派出所 |
107 | 婚姻状况证明 | 房屋贷款证明、事实婚姻鉴定、补办结婚证等相关业务、确定是否夫妻共有财产、出国等 | 银行、政法、民政、公证处等部门 | 村(社区)、公安派出所 |
108 | 开曾用名证明 | 领包裹 | 邮政局 | 村(社区) |
109 | 树木砸毁房屋证明 | 证明树木倒塌或其他情况要求社区说明情况的证明 | 园林部门 | 村(社区) |
110 | 水、电、气用户名证明 | 水、电、气用户新装或用户名称修改 | 自来水、供电、燃气公司 | 村(社区) |
111 | 家庭人口数情况证明 | 享受优惠、家庭用水用气增容等 | 自来水、供电、燃气公司 | 村(社区) |
112 | 享受低保困难补助证明 | 减免费用(一户一表安装费用及水量减免) | 自来水公司 | 村(社区) |